日前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仍有企业将危废随意堆放在车间等地。当前,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违法储存打击力度,并加大对反面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7月15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开发区蓬朗西江路上的宜昵思汽车配件(汽车)有限公司,在对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桶、沾有溶剂的废抹布等危险废弃物存放在生产场所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询问时,该企业员工却表示:“因产生的危废没有存放场所,只能临时存放在车间里了。”针对这一情况,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当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清除存放在生产区域内的危险废弃物。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指的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的固体废物。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从危废的危险特性尤其是具有易燃特性危险废弃物来看,堆积时间过长、环境密闭不通风、外界影响等因素都有可能引发燃爆等事故。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涉及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处置,在符合环保相关要求之外,应当根据其相应的理化特性,在其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涉及易燃易爆特性的危险废弃物,应当参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设置专门的储存场所,配备相应的电气防爆设施、换气排风设施及监测报警设施。同时,严禁具有禁忌特性的危险物质混储,不得将危险废弃物随意存放在车间、物料仓库等生产作业区域及人员密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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